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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司美格魯肽”售賣?“減重王”背后的黑產(chǎn)鏈

“不用運動,僅打一針,輕輕松松瘦7斤!”聽到這樣的廣告,減肥人士都躍躍欲試。然而,如此“神藥”很可能是“三無”產(chǎn)品,對身體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傷。經(jīng)江蘇省溧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一起非法售賣含“司美格魯肽”成分減肥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案公開開庭審理,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15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自制減肥藥

王丹是一名化妝品銷售人員,在廣東廣州生活。2023年6月,她結識了從事醫(yī)美行業(yè)的“熊老板”(另案處理)。當時“司美格魯肽”減肥藥風頭正盛,聽說“熊老板”這個生意做得很大,王丹便慕名拜師,也爭取到機會在“熊老板”手下工作。

王丹邊做邊學,加上有“熊老板”牽線,認識了一些加工廠和原料商。不僅如此,她還從“熊老板”介紹的一個化學工程師那里學到了“司美格魯肽”的配方,并參與了多次試驗,調整配比,完善配方。為了更快從中牟利,王丹自行購買了機器進行配方的試驗調配。這期間,王丹還找到一些代加工廠生產(chǎn),讓男友盛飛供貨給“熊老板”賺錢。

因客戶反饋減肥效果不明顯,2023年7月,王丹以男友盛飛的名義在廣州租了一棟別墅,購置了新機器,重新調整配方。在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的情況下,他們購進原料、輔料和凍干粉機器,調配藥品原液,并進行灌裝凍干,制成藥品成品。打開銷路

為了拓寬銷路,盛飛在一些社交平臺上通過搜索關鍵字,在相關內容的評論區(qū)發(fā)布廣告信息,拍攝短視頻或開直播等形式宣傳,提高銷量。

他們制成的減肥藥成品經(jīng)生理鹽水溶解后,以皮下注射的方式就可輕松完成。因為產(chǎn)品即刻效果明顯,很快訂單量劇增,王丹便找來了自己的妹妹幫忙,并招聘工人,負責裝貨發(fā)貨,盛飛則負責銷售。整個過程由王丹主導,組成了一個配合默契的產(chǎn)銷團隊。短短兩三個月,他們的銷售額就達到近200萬元。

知名度打開后,銷售商們慕名而來,都想借這個“減重王”大賺一筆。銷售商以每瓶10元至35元的批發(fā)價大量購入王丹生產(chǎn)的“減重王”,并從電商平臺、美容店等渠道,以每瓶30元至800元的價格出售給客戶,銷售金額達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直接從我們這拿貨的零售商都各自有下線,下線還有下線……”王丹供述。落入法網(wǎng)

“不節(jié)食、不運動,一針贏得完美身材”,這條減肥藥廣告讓溧陽市民車女士很是心動,她便花了800元買了一個療程,也就是4支“減重王”。拿到實物后,她發(fā)現(xiàn)瓶子上并無批準文號、生產(chǎn)廠家經(jīng)營許可證等資質,屬于“三無”產(chǎn)品。

“用了這個之后,好像是瘦了點,但沒多久就有惡心、頭暈的癥狀!”“我也有相同的癥狀,我還吐了……”車女士在看到部分使用者的反饋信息后,選擇向公安機關舉報。溧陽市公安局從車女士提供的電商平臺信息入手,順藤摸瓜查獲了生產(chǎn)商王丹和盛飛、零售商吳超和李宇等人,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對王丹等人立案偵查。

2024年5月,該案移送溧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認為,“司美格魯肽”是一種處方藥,生產(chǎn)含該成分的藥品需要經(jīng)過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評批準才能生產(chǎn)。王丹、盛飛違反藥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生產(chǎn)、銷售藥品,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節(jié)嚴重。吳超、李宇等人明知是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chǎn)的藥品仍然予以銷售,同樣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2024年12月,溧陽市檢察院以王丹、盛飛等14人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向溧陽市法院提起公訴。溧陽市法院經(jīng)審理,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尹正宗 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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