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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州一貨車司機酒后駕駛 駕駛證被降級

8月12日13時30分許,膠州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轄區(qū)朱諸路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一輛貨車在即將駛入檢查路段時在道路上緩慢的行駛,引起了執(zhí)勤民警的懷疑,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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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勤民警讓駕駛人將車停在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對其車輛及駕駛人證件進行檢查,在檢查的過程中駕駛人王某總是躲躲閃閃與執(zhí)勤民警保持一定的距離,這讓執(zhí)勤民警感到更加的可疑。

執(zhí)勤民警上前繼續(xù)對王某進行詢問,在對話的過程中聞到駕駛人王某的身上有一股酒味,詢問駕駛人是否飲酒,王某開始并不承認自己喝了酒,于是執(zhí)勤民警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王某的酒精含量為23.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面對證據王某這才說出實情,中午的時候和朋友喝完酒,覺的沒喝多天又這么熱不會遇見交警查車于是就開著車回家,這才剛上路沒多久就被查處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王某因酒后駕駛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降級的處罰。

交警提示:飲酒后駕車,因酒精的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往往不能很好的操控車輛。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視野減小,視像不穩(wěn),辨色能力下降。酒后易犯困、疲勞,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為了您與他人的安全請不用酒后駕駛機動車。

關鍵詞: 膠州 駕駛證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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