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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避“沉睡卡”風險,喚醒部分“沉睡卡”,應成為銀行一項法定義務

隨著移動支付的興起,人們出門購物都不再揣著銀行卡了,只需帶上一部手機,就可以代替現金支付。因此,不少銀行卡被用戶“打入冷宮”不再使用,時間長了逐漸變成了“沉睡”賬戶。去年年底以來,不少銀行發(fā)出公告稱,要將長期不動的“睡眠賬戶”和不符合規(guī)范的“超量賬戶”進行清理。各銀行均表示,清理工作是為了落實監(jiān)管要求,加強賬戶管理,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風險,更好保障客戶資金安全。(相關報道見A9版)

銀行卡在中國普及已經好多年,大部分人的錢包中都有一兩張卡,以便“應急”所需。然而,不少儲戶的金融意識淡薄,往往在不經意間“犯規(guī)”。如何正確使用銀行卡,仍讓很多老百姓疑惑不解。特別是,用戶如何處置“沉睡卡”,更是具有隨意。統(tǒng)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沉睡卡”已多達21.9億張,在這背后,卻隱藏著經濟、信用、法律等諸多風險?;诖耍y行開展清理銀行卡專項行動,重點對“沉睡卡”進行銷戶處理,也是維護儲戶利益的一種積極舉措。

對于銀行清理“沉睡卡”,不少儲戶表示不知情。可見,一些銀行未盡到主動告知義務,宣傳力度不夠。此外,銀行作為銀行卡的發(fā)行和管理機構,對“沉睡卡”的處置標準也不盡相同。比如,有的銀行稱“沉睡卡”會自動注銷;有的銀行允許儲戶通過網上和電話注銷;有的銀行要求帶身份證在柜臺注銷;有的銀行則表示如果銀行卡綁定了其他業(yè)務,不能注銷;更有甚者,建議用戶“扔掉就行”。銀行規(guī)定不一,導致一些用戶無所適從,要么讓銀行卡繼續(xù)“沉睡”下去,要么隨手扔掉;更有貪圖小利者,將“沉睡卡”出租、出借、出售。

事實上,讓銀行卡長期“沉睡”,本身就是一種風險。目前有的銀行卡,還是收取年費的,即使儲戶不發(fā)生任何交易,年費也依然會從本人的卡上扣除。而信用卡“沉睡”的危害將會更大。“沉睡”的信用卡,一般而言是不會消費但也要交年費,如果由于持卡人疏忽,有欠款未還,將會直接影響個人的信用;就算是無欠款的信用卡,幾年下來僅年費一項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至于將“沉睡卡”出租、出借、出售,則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來從事非法活動,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銀行清理“沉睡卡”,僅是管理服務第一步,幫儲戶喚醒“沉睡卡”,才是雙贏選擇。即使銀行要對“沉睡卡”銷戶,也要盡到對儲戶的告知義務,趨利避害,不能損害儲戶利益。如今優(yōu)質的金融服務已經成為體現銀行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而優(yōu)質服務不僅體現在工作人員的言行與態(tài)度,更體現在業(yè)務規(guī)定的公正和透明。具體到銀行卡的使用和處置,規(guī)避“沉睡卡”風險,喚醒部分“沉睡卡”,應成為銀行一項法定義務。銀行應進一步規(guī)范銀行卡申領、使用、注銷等程序,強化銀行卡賬戶管理,完善銀行卡業(yè)務風險管控,維護用戶的利益。

張西流

關鍵詞: 沉睡卡 銀行清理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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