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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規(guī)定:茶葉、月餅及粽子的包裝層數(shù)不應超過三層

8月18日,工信部網(wǎng)站發(fā)布《公開征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修改單(征求意見稿)主要內(nèi)容等一覽表》中提到:

糧食及其加工品、茶葉、月餅及粽子的包裝層數(shù)不應超過三層。

生產(chǎn)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nèi)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chǎn)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資料圖片)

a) 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生產(chǎn)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nèi);

b) 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生產(chǎn)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nèi);

c) 其他生產(chǎn)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20%以內(nèi)。

月餅、粽子和茶葉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公開征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根據(jù)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見附件1)。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xiàn)對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見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意見反饋表》(見附件3),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7日

聯(lián)系電話:010-68205261

附件:

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主要內(nèi)容等一覽表 https://www.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226211233/attach/20238/8f60391eba194aa7b6f1afa23d985ccd.doc

2.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https://www.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226211233/attach/20238/b14278e05d324ce5b63cb15cd4e69929.zip

3.強制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 https://www.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226211233/attach/20238/ecb9568f206149c2948b4479a61174fd.doc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8月18日

來源 工信部網(wǎng)站

編輯 實習編輯 趙司堯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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