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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警犬被盜”案:警方撤案 取得當事人諒解

近日,浙江金華一對夫妻自稱“救助”警犬卻被指偷盜國家財產遭到取保候審引發(fā)網友熱議。11月2日,金華市金東區(qū)委政法委發(fā)布核查通報顯示,認為夫妻二人侵財的主觀意圖不明顯,盜竊證據不足。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目前金東公安分局已撤銷案件,并解除了夫妻二人的取保候審。

救助警犬被指“盜竊”

今年6月的一個晚上,浙江金華市的應女士和先生在金東區(qū)多湖派出所附近的一排垃圾桶邊,發(fā)現了一條正在翻食垃圾的狗,夫妻二人出于救助的目的把狗帶回了家。誰知這條狗竟是多湖派出所的警犬“老三”,價值15000元。隨后,應女士和丈夫被多湖派出所民警以涉嫌盜竊帶回所里立案,幾番筆錄后,夫妻二人辦理了取保候審。

回家后,應女士把自己的遭遇發(fā)布在了微博上,引發(fā)了網友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大家關注的焦點集中于應女士夫婦帶狗回家的行為是否屬于“偷竊”,以及派出所放任警犬獨自在外是否管理不當。

涉事派出所所長被停職

10月30日,北青報記者從金華市公安局了解到,因多湖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違反了《警犬飼養(yǎng)管理操作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所長停止執(zhí)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金華公安局表示,此案將結合朱某、應某夫婦提供的線索和證據,對事實和證據等進行全面核查,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答復。

11月2日晚間,北青報記者從應女士處了解到,當晚金東分局已經對他們夫婦下發(fā)了撤案通知書,并且解除了取保候審。北青報記者在應女士出示的撤案決定書上看到,該案撤案原因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應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我們取保候審交的錢,明天就可以去銀行領回來了。”

夫婦已解除取保候審

北青報記者昨天聯系了金華市公安局核實此事。據金華市公安局介紹,針對“警犬被盜”事件,金華市金東區(qū)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聯合核查組,對該案件的事實證據、辦案程序、法律適用等進行了核查。北青報記者在金東區(qū)委政法委的核查通報上看到,根據核查情況,認為朱某、應某侵財的主觀意圖不明顯,盜竊證據不足?,F由金東公安分局撤銷案件,并對朱某、應某解除取保候審。

金華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管理問題,金東公安分局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金東公安分局將汲取教訓,認真反思,加以整改。“我們已經跟當事人溝通并取得了諒解,歡迎社會各界繼續(xù)監(jiān)督。”

收到撤案通知書后,應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既開心又傷感,莫名感動之余微微疲累”,家人們也都為事情的解決感到開心,畢竟關系到是否留有案底的問題。談到今后的生活,應女士表示目前想出去散散心,慢慢調整心態(tài),回歸生活正軌,以后遇到流浪動物還是會繼續(xù)救助。“其實在被取保候審后我還是有過救助的行為,做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不需要理由,和別人怎么想我、看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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