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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民法典_女職工依法享有的十大權益_環(huán)球今日報

hello大家好,我是城鄉(xiāng)經濟網小晟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民法典(女職工依法享有的十大權益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三期”女職工,是指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由于女性在就業(yè)中所處的弱勢地位,法律對該部分群體進行了特殊保護“三期”女職工更是法律特殊保護的重點對象,法律給予了其諸多的權益和福利待遇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女職工處于“三期”時,其依法享有如下十大權益:,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民法典?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相關資料圖)

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民法典

“三期”女職工,是指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由于女性在就業(yè)中所處的弱勢地位,法律對該部分群體進行了特殊保護。“三期”女職工更是法律特殊保護的重點對象,法律給予了其諸多的權益和福利待遇。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女職工處于“三期”時,其依法享有如下十大權益: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7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5條)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三期”女職工從事禁忌從事的崗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4條)

3、用人單位不得適用無過失辭退、經濟性裁員的規(guī)定與“三期”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9條、《勞動合同法》第42條)

4、用人單位不得延長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懷孕7個月以上或者處于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勞動法》第61條、63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6條)

5、懷孕女職工產檢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按正常工資標準發(fā)放。(《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6條)

6、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7條)

7、女職工生育的,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發(fā)放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8條)

8、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8條)

9、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9條)

10、另外,根據各地規(guī)定,生育的女職工還享有延長的產假待遇,其配偶還享有生育護理假,夫妻雙方還享有育兒假等,具體以各地規(guī)定為準。

#勞動仲裁##勞動法##三期女職工##專家評三孩生育政策:保障女性權益#

本文就為大家講解到這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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